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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税务风险防范

文章来源:网络文章发布日期: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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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高新企业享受财政补助款、所得税减按15%征收、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研发费加计扣除等各种“好处”。在巨额利益诱惑下,很多企业铤而走险,在材料上、财务数据上弄虚作假,在金税四期严征管的背景下,这些企业将面临较高的税务风险。

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33号),要求全国36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对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监督管理和享受税收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对于现有高企超过10000户的地区,材料抽检比例不低于有效期内高企数量的20%;对于高企未超过10000户的地区,材料抽检比例不低于有效期内高企数量的30%并形成自查报告,引发广泛关注。对于相关企业来说,倘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将受到相应处理,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二、稽查重点


1、认定前检查要点

(1)高新收入。按照相关规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风险提示:

①、此处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包括投资收益等,因此企业若年度取得的投资收益较高,则可能引发高新收入比例不达标风险。

②、结合第一部分,企业取得的高新收入,应当有支撑证明材料,若为高新产品,则一般为提供产品销售合同,以及权威部门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等。若为高新服务收入,若企业取得的收入非技术设计等可以全合同额归集类型,则建议企业通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方式,对合同额中的高新收入额进行第三方认证。

(2)知识产权。虽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取得的知识产权都可计算在内,但实际评审过程中主要考虑的是“自主研发”,对于“受让”“受赠”的知识产权于公司收入的贡献度证明会做重点核查。

所以,只是简单购买他人专利证书并无实际成果转化,双方也并无实际研发成果合作的“转让”,会被驳回,特别是突击申请软件著作权的非软件公司。

3研发人员占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计算方法:❃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4)研发费用。尽管企业提交的资料已经包含了中介机构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但在现场检查时,也会看企业的研发费用明细账。检查重点:①、企业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帐目,是否按规定分项归集并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②、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之比是否符合要求。

风险提示:

①、对研发费用归集应当按项目按归集科目按归集口径进行,企业研发费用设置不规范的,应当尽快整改。

②、根据政策要求,以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作为判定依据,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以内,5%,5000万-2亿,4%,2亿以上,3%。研发费用占比,是三年研发费用总额/三年销售收入总额,

2、认定后“税务稽查”要点

(1)看名称,没有科技感的公司名称,这类企业肯定吃亏,这部分企业绝大多数是经营年限已久,行业传统,以原加工贸易企业为主,它们的经营范围跟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符合度很低,往往只是擦边而已,所以一旦抽中现场考察,真正的高科技元素得不到凸显,很容易被“毙”掉。

(2)看收入,这部分数据以税局稽查为主,高新技术企业60%主营产品收入证明,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八大领域》规定的范围,这一条如果严格来说,企业只是代理他人的高科技产品都不能算在内,何况从事的行业技术相对成熟,没有附加的创意研发,这一类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收入证明很难站住脚,被相中否决的概率也很大。

(3)看费用,抽查企业的实际研发费支出时,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度和是否有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科目或研发费用台账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很难解释每一笔研发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特别是研发费用比例处在达标线左右的企业,一旦被踢掉若干项目的费用,总额上就会因研发费用不达标而被否定。



三、后续监管要求


1、高新管理

①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 5 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②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税务管理

①所得税加计扣除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新办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凭证(原始凭证及账务处理凭证)(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

区内区外所得的核算资料(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

②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四、总结


随着金税四期的逐渐到来,企业的税务管理非常有必要,而且高新技术因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多,在税收风险上更应该严格管理。各位企业家们应当重视企业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常经营和交易中应注意税务合规,并建立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和相应的制度来管控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税务检查风险从未减弱,从中央到地方,各个主管机关的检查可能最终都将牵涉到企业高新资格的检查。多数高新技术企业的危机化解能力非常薄弱,有的高新企业在接到高新检查通知时,就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企业需要聘用涉税专业机构作为企业顾问,应对税务检查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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